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经济 > 正文

多个城市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收紧 有你所在的城市吗

王吉全    2017-12-21 10:56:59    人民网

“爆竹声中一岁除”,燃放烟花爆竹曾是春节不可或缺的记忆,但其造成的环保、消防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目前,全国多个城市相继修改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心城区由限制燃放升级为全面禁止,禁燃区域范围逐步扩大,处罚措施相应升级。尽管担心这样会让春节没了年味,但不少人还是表示支持。

除夕夜烟花爆竹污染有多严重?

2017年大年初一,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2017年除夕至初一(1月27日19时至1月28日5时,以下同)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部分城市出现重度以上污染。重点区域中,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相对较差,部分城市出现空气重污染;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相对较好。除夕至初一,338个城市中,259个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占76.6%,其中124个城市为重度及以上污染,主要位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华南等地区。

京津冀区域北京、保定、承德、廊坊4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天津、石家庄、邢台、沧州、衡水、张家口为重度污染,唐山为中度污染,邯郸为轻度污染,秦皇岛为良,首要污染物为PM2.5。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中,上海、南京、杭州等16个城市为良,徐州、南通、镇江等6个城市为轻度污染,金华、衢州、台州等3个城市为重度污染。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中除广州、佛山、肇庆、中山4个城市为轻度污染外,其他5个城市空气质量均为良,区域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69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1.3%、3.3%。

“最严禁燃令”不给春节留口子

从1993年“城八区”禁放到2005年改为五环内限放,如今北京的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再次收紧。12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获表决通过。2018年春节,北京市五环内将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五环外区域将由各区政府自行确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区。此外,旧规定中“五环外全年都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也将成为历史,新规明确: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将不分时间、地点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天津外环线以内将迎来第一个“不闻鞭炮声”的春节。

2018年1月1日起,济南市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将正式禁燃烟花爆竹。

2018年1月1日起,合肥市城区包括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在内的8大区域,由限制燃放变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8年2月1日起,扬州市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禁燃的范围在主城区约124.3平方公里、涵盖人口约90万。

2017年12月1日起,保定市主城区全年(含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五年。

2017年12月1日起,共青城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可燃放。

11月16日,沧州市印发《通告》,在市区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通告明确提出,沧州市廊沧高速、京沪高速和石黄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落实难、执行难”咋解决?

北京:婚礼酒店也要为安全担责

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新修改的《规定》还增加了一条:“宾馆、酒店、婚庆服务经营等单位,应当在各自经营活动范围内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即使有用户在举办庆祝活动时提出燃放需求,酒店也应该自觉守法,注意消防安全,承担安全提示等责任。

扬州: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对于不听劝导,在扬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天津: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执行

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处分。

 

相关热词搜索:城市 烟花爆竹 多个

上一篇:大交通时代的“中国脉动”
下一篇:第三届全球跨境电商大会在浙江金华开幕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