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网店需要工商登记吗?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5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平均增速超过35%,市场规模全球第一,但法律相对滞后,这是我国首次专门对电子商务领域进行立法。
个人开网店是否需要登记?
据悉,电商法草案已是第二次提请审议,此前提请的一审稿曾引起较大争议。其中最主要争议是个人网店工商登记的相关规定。按照电商法草案第十二条,个人网店要进行工商登记。其中,以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以及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
记者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获悉,意见主要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上述免于工商登记的范围过窄,不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另一种意见认为,草案与最近国务院发布施行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总体一致。目前,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已合并,实行一照一码,工商登记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工商登记应当线上线下统一。
经研究,本次二审稿草案将上述规定修改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
按此规定,通过微信、微博、淘宝销售产品的个人微商、网店主大多需要进行工商登记。
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被强化
在电商法草案第一次审议时,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企业、专家建议,进一步强化平台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在此次二审稿中,添加修改了相关表述。二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针对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投诉举报难、获取证据难问题,电商法草案规定,“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上述材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