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带领第二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在某区纪委监委机关会客室,与一名市管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核实相关问题线索。
“考虑到这名同志正处于术后康复期,又是一般性问题线索,为减轻其心理压力,谈话地点特意选在了气氛相对轻松的会客室。”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介绍。工作人员适当把握谈话节奏,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耐心听他解释说明。“没想到组织会以这种方式跟我谈话,切实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良苦用心,我向组织说明情况后倍感轻松。”这名市管干部感慨道。
为进一步发挥谈心谈话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提高谈心谈话规范化水平,天津市纪委监委制定谈心谈话工作办法,对开展谈心谈话的准备工作、具体实施、审核处置等程序性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切实提高具体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处置一般性问题线索时,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核实有关问题情况,与被反映人进行面对面同志式的谈话。”天津市监委委员、法规室主任赵澎介绍,改变以往程式化做法,在谈话时间、谈话过程、交接回访等规定上充分体现同志式谈心谈话的特点。
工作办法明确,市纪委监委承办部门根据问题线索具体情况,组织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审慎研究提出谈心谈话建议,确定谈话对象,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按照谈话对象个体情况,制定个性化谈话工作方案,列明谈话人、时间、场所、主要内容、相关工作预案等具体事项,按程序报批。谈心谈话应当严格执行工作方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内容范围、变更谈话对象。
“在后续处置工作中,我们明确要求接受谈心谈话的党员干部一般应当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情况进行说明。”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还从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遵守工作纪律、开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谈心谈话工作进行了规范。